第74章 作为暴君之子的我作威作福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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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时日, 芳华坊起死回生和成功举办蹴鞠杯的事,让盛宝筝大出了风头,一扭先前的纨绔草包形象。再加上他是盛国公独苗, 未来会不降级袭爵,俨然成为了京中极好的佳婿人选,上门求亲的媒人快要把国公府的门槛给踏破了,且花册上全是名门贵女、郡主级别之流,最次的也是书香门第。
连带着盛宝义虽还没考上进士,但那身价也水涨船高起来。
翌日一大早, 魏紫延兴冲冲地赶到国公府,他跟府上主子关系好,无需通报下人们都直接让他进去了。
他踏入好友卧房, 却发现盛宝筝还在睡, 他撇了撇嘴,一个晃眼却发现纱帐内好像有人,一个绝顶出众的身影,再定睛一看发现不见了。
他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, 心想难道是自己眼花, 赶紧冲过去, 掀开那绣有花鸟等图案的罗衾锦褥左右查看, 震惊道:“阿筝,你房内藏人了?”
我滴乖乖, 都会金屋藏娇了。
盛宝筝还在酣眠,魏紫延的大嗓门没把他吵醒,但他身上被子就被人呼地一声全部刮走,身上仅穿一件寝衣,秋风已经挺冷, 冷风倒灌进他的脖子,他缩了几下脖子,给冷醒了。
他有些生气,赶紧手一伸,把被子抢回来,口不择言道:“除了我,这屋内哪里来的人,你大早上的发梦吧?”
“阿筝你别想瞒我,我分明看到了。”魏紫延还不依不饶,一口咬定屋内有人,四处搜寻佳人的身影,可好友这卧房虽极尽富贵,但搜罗一圈后,一眼就能看到底。屏风是孔雀,墙上挂着海棠春睡图,脚下是青锦地衣红绣毯,并没有胭脂水粉的味道。床底下是实心的,无法藏人,他都不知道怎么看出有人影的。
床上枕头也就一个镶嵌珠宝的翡翠枕,搁在盛宝筝脖子底下,那确确实实没有人在。
不然他兄弟再怎么不解风情,总不能让美人没有枕头睡吧。
他遗憾地收回手,把盛宝筝无语得不行,“找够了吧?”
没曾想,魏紫延又在床上搜罗出一个证据,一根长长的黑色发丝,他信誓旦旦道:“你还否认,这就是证据!”
魏紫延经验老道,根据一根头发丝的蛛丝马迹可以推测出,先前在好友房内的人芳龄几何,是否貌美。这根头发丝,看上去是自然落发,不属于断发,看上去很柔软,但从发根到发梢,又透着一股强韧漂亮。
他决心劈开了研究。
盛宝筝懒得理他,小小地打了个哈欠。
屋内被折腾得够乱,他干脆也不喊人来伺候了,直接自己在凌乱的大床上找到衣服,慢吞吞地穿了。
在摸到小裤衩的时候,他感觉到有些分量,拿起来抖一抖,抖出一只白色小狐狸,那毛发胜雪一般的柔顺漂亮,吸引了魏紫延的注意力,他惊奇道:“它还跟你睡呢。它现在伤好了,你还决定放生吗?”
他目光看向盛宝筝,没注意到狐狸冷冷地朝他瞥去一眼,似乎在嫌弃他一大早便如此聒噪。
“放。”盛宝筝道,末了突然想起一件事,“你来做什么?”
这天气开始转凉,幸好国公府是富贵人家,夏日用冰,冬日用炭,温暖的小火炉点起,哪怕寒冬将至,这日子也不难捱。丫鬟们听到动静,性子机灵的没有进来,但却默默为他备好了膳食。
几个月下来,盛宝筝早已习惯了。
被他这么一问,魏紫延放弃了研究,他也不拘束,跟着在席上坐下,一边递筷子,一边解释来意:“你长得好,还能干,我好多姐姐妹妹都心悦于你,但她们到底是女儿家,不好直接上门跟你对话,只好拐弯抹角托我来问一问,打听你的喜好。”
说白了就是询问盛宝筝喜欢什么类型的,是否有心跟魏侯府结亲。
魏侯府啥都可能没有,就是不缺漂亮的姐姐妹妹,环肥燕瘦样样都有,就是因为阴盛阳衰,在温柔女儿乡里长大的魏小侯爷从小就很寂寞,世俗之礼讲究男女七岁不同席,他长大了就不能和姐姐妹妹们相处太近。
于是每天撒着蹄子在外面野,跟盛宝筝处得欢,大家伙儿也都能理解。
敢情魏紫延早上那一通乱找,是姐妹还没嫁过门,就先操起大舅哥的心。盛宝筝接过递来的筷子,头也没抬道:“让你那些姐姐妹妹都省了吧。”
“为什么啊?”魏紫延不满道,他跟盛宝筝是好兄弟,国公府和侯府也是门当户对,如果能亲上加亲,在世俗人眼中,自然是极好的姻亲良缘,平添一桩佳话。
盛宝筝微微挑眉,理直气壮道:“你都说了,我这般优秀过人,那我要的人,一定要有倾国倾城的美貌,寻常人家喜好的门当户对和知书达理之流,我不一定追求,反正我也不懂诗词歌赋,他最好不要跟我谈这些;至于脾气性格,我也不强求,只要不是过于木讷呆板和冷若冰霜,能愉悦相处即可,他只要顶着一张脸,让我偶尔被管教几句,我也是乐意的。”
听着听着,魏紫延竟笑了:“你这样怕是要天上的仙女才能满足你了。”后面的都不需要再提,说白了就是一句话,前提是要绝世大美人。
他也明白,好友这算是在不伤感情之下委婉拒绝了,就如同很多拒绝家里安排亲事的文人墨客,会说除非要娶的是洛水女神、湘江神女,否则宁愿一辈子孤寡,这都是推辞。
盛宝筝眼珠子滴溜溜地乱转,他还没说完呢,最后一项,性别必须是男的。
吃完饭左右无事,两人又出城去踏青,盛宝筝抱着狐狸来到了当时围猎的场所,选了个清净的风水宝地,决定放生。
小狐狸感觉自己被人抱起,对方下了马,把它放入了草丛,用一种不舍的口气道:“天下无不散的宴席,你去吧。”
回归你的山野大自然吧,你自由了。盛宝筝中二兮兮地想,这些日子帮狐狸养伤,也算是弥补了当初那一箭之仇。想当初他才把这只狐狸抱回来时,对方还奄奄一息苟延残喘的模样,这些时日在国公府休养得极好,毛发一片如云似雪的白,在艳阳底下泛着柔亮的光泽,这都是他的功劳。
养了些时日放出去,还真有点老父亲放闺女嫁人的伤感。
看着依依惜别的盛宝筝,小狐狸眼中似乎有些惊讶,它脱离少年那双温暖的手,被人放在干净的草地上后,并没有马上离开。
“快走吧。”盛宝筝催促道,“小心猎户的陷阱,也祈祷你别再遇到我们这群没事就喜欢打猎的公子哥,这天气挺潮湿,你快回森林里找你的相好,生一窝小狐狸崽,你眼光高一点,挑的对象不要选毛发不纯的,不然生下来的崽颜色会很奇怪。”
他叨叨絮絮了很多,狐狸都一直坐在地上,无语地看着他。哪怕小少年催促了好几声“你快走呀。”
都待在原地没有动。
魏紫延正面看着这一幕,突然冷不丁地来了一句:“它是不是跟你处出感情了,舍不得你啊?”
“会吗?”盛宝筝低头,试探性地伸出手:“小白,如果你舍不得我,你就把你的爪子放在我的手心里。”
小狐狸看了一眼魏紫延,又看了盛宝筝一眼,神情有些冷淡,不仅没有搭爪子上去,面对他伸来的手,还毫不客气拿尾巴甩了一下,然后端的是高冷逼人,不动如山。
“……”盛宝筝缓了好一会儿:“你确定它这是舍不得我吗?”
可他起身,走了两步,预备着踩着马鞍跨上马,那小狐狸又优雅地踩着步子,跟了上来。
魏紫延很有自信:“它这样肯定是舍不得你,当然也保不准是舍不得国公府。”
盛宝筝用天真又疑惑的目光看他,“这是何意?”
魏紫延立即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起来:“你还不懂么,若我是一只小狐狸,一开始野性难驯,本来在山林里清清静静还行,但被你养了十天半个月,发现外边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儿,天天不用担惊受怕屠户的黑手,还被你养得娇里娇气。那你突然让我回到山林里,从餐餐吃美味的大鱼大肉,到继续回去吃那野兔昆虫植物的,你让我怎么可能习惯呢?”
“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,你既破坏了它曾经的简朴清静,让它享了这荣华富贵,它都无法适应了,你怎么还能送回去,你得对人家负责。”
“紫延,你说的好有道理,我要对你刮目相看了。”盛宝筝赞了他一句,然后感叹地把小狐狸重新抱起,唏嘘道:“哎想不到这年头,连山野小动物都流连这人间的荣华富贵。那我们回去吧。”
你才流连这人间富贵,谁同你们两个纨绔小子这般不思进取。小狐狸冷眼看他,想咬这俩自说自话的家伙一口。
但你要说他为何不走,殷凤渊也说不出什么理由,只能归结于一个地方睡习惯了,他懒得挪窝。
且盛宝筝是凤帝的血脉,他也算从品行道德和为政潜力等方面就近观察皇子,加之灵泉还不知遗失在何处,被何人所持有,为了能够更好的修炼,他还得找到为止,那待在性格外向、总爱外出厮混的盛宝筝身边,无疑是最好的选择。
他头脑很理智,想得很周到。
只是回府的路上,少年似乎还是有些许在意,于是扒拉着怀中的小狐狸,唇角翘了翘,有一丝顽皮笑意:“你难道就没有几分舍不得我?”
这问题实在有几分孩子气。
殷凤渊凝视着这比自己胸口高的小少年,明明秋风瑟瑟却刮不走对方脸上暖阳的笑,瞧着分外可爱。
他懒得理会,只慢慢地往对方手心搭了一下爪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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